能源审计规则介绍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管理,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,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审计工作,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 、《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,是指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对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手段、用能系统、设备的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,提出改进管理方法、降低能源损耗、提高用能效率的活动。
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和本省驻外省(市)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省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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